上海音乐学院是中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专业音乐机构,办学九十余年来,形成了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理论、音乐应用“四轮驱动”的音乐学科综合体系,作为中国音乐教育的杰出代表在海内外享有盛誉,被誉为“音乐家的摇篮”。2017年,被列为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入选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上海市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上海音乐学院各岗位共7人。
二、招聘岗位类型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岗位类型
(1)教师岗位:从事教学、科研、艺术实践等工作;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教学辅助等工作;
(3)管理岗位:从事行政管理等工作。
2、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责任心和事业心,具备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身心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