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办法
校(院)字2020【28】,关于修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才引进(提升)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招聘程序
(一)根据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用人单位提出人才引进计划,明确引进理由、具体岗位和条件,报校(院)人事人才部门。独立运行的科研平台人才招聘,人事人才部门可直接提出引才计划。校(院)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各单位需求,编制校(院)年度引进人才计划, 经校(院)党委审批后,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
(二)用人单位接受应聘申请或者推荐候选人,确定初选人才名单后,组织同领域专家对初选人才采取学术讲座、试讲、面谈交流、答辩评审等方式进行考察评价,充分说明人选引进的理由、聘任人才层次与待遇条件、预期效果分析论证和工作目标任务,形成引进综合报告,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校(院)人事人才部门。
(三)人事人才部门通过组织专家评审或外部同行专家函审或委托第三方评审等形式对拟引进人选进行综合评价。
(四)人事人才部门提出引进意见,报校(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五)对于领军及以上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或有特殊业绩人才,可以简化程序,通过学术讲座、面谈交流等方式引进,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报校(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招聘政策
校(院)字2020【28】,关于修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才引进(提升)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工资待遇
(一)战略人才
相关支持条件:聘为讲席教授,提供国际上具竞争力的协议年薪、住房补贴、安家费、学科建设经费。
(二)领军人才
a类相关支持条件:预聘为教授/研究员;年薪不低于120万元(税前,下同);住房补贴不低于350万元(税前,下同)。科研教学型人才,聘任独立pi,配备科研团队,年度拨付运行经费200万元以上;协助解决配偶随迁、工作安排问题。人文社会学科和教学型人才年薪、住房补贴、配偶随迁等与同层次科研教学型人才一致,资格条件及待遇参考专家论证意见,下同。人文社会学科和教学型人才,拨付启动经费40万元。
b类相关支持条件:预聘为教授/研究员;年薪不低于80万元;住房补贴不低于260万元。科研教学型人才,聘任独立pi,配备科研团队,年度拨付运行经费150万元以上;协助解决配偶随迁、工作安排问题。人文社会学科和教学型人才,拨付启动经费30万元。
(三)拔尖人才
a类相关支持条件:预聘为教授/研究员;年薪不低于60万元;住房补贴不低于100万元。科研教学型人才,聘任独立pi,配备科研团队,年度拨付运行经费6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学科和教学型人才,拨付启动经费25万元。
b类相关支持条件:预聘为校聘教授/研究员;年薪不低于45万元;住房补贴不低于60万元。科研教学型人才,聘任独立pi,配备科研团队,年度拨付运行经费5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学科和教学型人才,拨付启动经费20万元。
(四)骨干人才
相关支持条件:一般预聘为校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年薪不低于40万元;住房补贴不低于55万元。科研教学型人才,聘任独立pi,年度拨付运行经费4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学科和教学型人才,拨付启动经费15万元。
(五)青年优秀后备人才
a类相关支持条件:预聘为校聘副教授/副研究员;执行事业单位标准工资,住房补贴不低于35万元。科研教学型人才,拨付启动经费50万元。人文社会学科和教学型人才,拨付启动经费10万元。
b类相关支持条件:聘为讲师/助理研究员;执行事业单位标准工资,住房补贴不低于30万元。科研教学型人才,拨付启动经费30万元。人文社会学科和教学型人才,拨付启动经费5万元。
c类相关支持条件:聘为讲师;执行事业单位标准工资,住房补贴不低于15万元。
应聘者需提供的资料
高层次人才登记表
佐证材料
附加文档
附件1:高层次人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