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新区公安分局保护区执法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2024-06-26 12: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湖新区公安分局保护区执法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公安局滨湖新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公安局滨湖新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滨湖新区公安分局保护区执法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建设地点:滨湖新区公安局院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对滨湖新区公安分局3个单体建筑进行改造更新,总建筑面积553.04平方米。分别为滨湖公安分局办公楼西侧危房改造252.5平方米,地上2层框架结构;滨湖公安分局涉案财务管理中心及群众接待室提升改造 154.88平方米,地上1层体结构;滨湖公安分局仓库改造为食堂项目145.6平方米,地上1层体结构。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落实政策: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及施工全部内容。(1)设计及相关服务,并达到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定;(2)全部工程的施工及安装;(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且不增加招标人费用;(4)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限额进行设计、组织项目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与施工资质。其中,设计资质要求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为具备:1、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 人员要求: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具有贰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可以为 2 家),其中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各为 1 家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3.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可以为 2 家),其中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各为 1 家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27 09:00至2024-07-02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1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cms/index.ht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水市公安局滨湖新区分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润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桃城区北田立交桥与040省道交叉口北100米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育才街御景城6号楼
邮编:
邮编:053000
联系人:刘军瑞联系人:刘玲
电话:0318-2810016电话:0318-5209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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