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联合采购项目(二次)需求公告

广州市 采购意向/预告 2024-06-29 18:25
根据工作需要,为做好我局办公楼及下属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现拟对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增城区就业服务中心和广州市增城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外包,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欢迎符合要求、有履约能力的单位按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报送方案。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联合采购项目(二次)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4.参与的供应商需在广东政务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集采馆--定点集市--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名单库内。
三、项目要求
本次联合采购项目总预算105万元。
(一)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算金额:60万元。
区人社局物业管理需包含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23号和14号的综合管理、安全保卫、卫生清洁、交通车辆及停车场管理、绿化养护、及物业设施维护等日常物业服务。
1.综合管理:
(1)负责统筹和协调整个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对服务工作进行紧密跟踪和管理,监督各部门的工作,同时做好与采购人的沟通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2)设立24小时接听服务热线电话,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服务需求和投诉。
2.安全保卫:
(1)安保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安保从业规范、模范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安保人员的个人素质必须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没有犯罪记录,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
(2)挂绿路23号要求24小时在岗在位,挂绿路14号要求工作时间在岗(包括节假日、机关为民服务加班等),特殊情况安保人员要全员到岗或延迟下班。每个岗位每班必须保证1人以上在岗,不得擅自离岗、换人代岗。上班期间严禁饮酒、会客、闲聊、娱乐等一切影响工作的情况。
(3)安保人员一切管理服务行为对采购人负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讲究风纪、文明执勤,严格依法办事,不得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不得滥用职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4)负责采购人物业范围内(含毗邻区)的秩序维护和治安巡查,定期巡楼、监控管理、车辆停放管理等工作,包括大院、通道、停车场、建筑物等,负责采购人区域的所有财产安全。
(5)严格实行交接班登记制度,上班期间必须提供统一制服。交接班和吃饭时间要合理安排,保障指挥连续、工作不间断。交接班时应对所有安全设施及警用装备交接,签字后方可离开,要保证安防设备正常运行。
(6)要熟悉采购人物业情况,对所有出入口加强管理。白班负责在工作人员下班时负责清场和加锁,上班时先巡查后开锁。
(7)安保人员要根据上下班情况,及时开关各办公区域用电,在确保上班的同时做到节约用电。
(8)上班期间对来访人员做好严格登记,下班期间或非工作日,禁止无工作证、无登记人员进入办公楼。
(9)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工作,执行采购人制定的监控室管理制度。
(10)执行当地公安部门关于物业区域范内的安全保卫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条例。认真执行做好各种应急预案,遇恶劣天气(如台风、雷雨、酷暑和极潮湿等)或突发事件须及时出示警告牌,并记录和保护相关资料,尽量降低损失。
(11)做好消防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服务期内组织大楼综合消防应急演练不少于一次。负责消防安全的紧急疏散和求助、灭火等职责,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器材使用状态是否完好良好;配合采购人进行重大节假日及平时各类消防安全检查,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12)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及时制止区域内的不文明及违法行为,严重事件及时报警,均需及时上报采购人。
(13)执行采购人制定的停车场使用条例、停车管理规定、外来车辆管理规定。按规定指引车辆停放在划定车位内,做到车辆停放规范、整齐、分类、安全。制止车辆在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上停车。外来车辆进出辖区应登记日期、进出时间、车牌号码,建立登记制度,严防盗抢事件发生。
(14)加强物业检查,及时发现和排查安全隐患,并报采购人处理。
3.卫生清洁:
(1)结合场地实际需求,定期对垃圾清运(日产日清)、物业外墙及玻璃、大堂和楼梯等公共区域石材地面、除四害、天台、楼道扫、抹、拖、停车场洒水降尘、生活厨卫垃圾、卫生间等项目进行定期定时保洁,垃圾按规定分类,遇到大型活动和实际需求,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全面清洁卫生。
(2)所有公共区域墙面、墙角及天花板每月清洁,做到无尘,无污渍,无污物,无蜘蛛网。
(3)定期保洁公共区域,做到干净、无尘、无痰迹、无烟蒂、无异味,特殊污损应及时处理。会议室、房间桌面及座椅清洁应做到干净、无浮尘、污迹、水迹、锈斑、手指印等。保持座椅回归原位,桌面抽纸盒内抽纸充足,绿叶干净无黄叶。
(4)卫生间的门保持干净、无划痕,把手光亮、干净。槅门上下左右无灰尘,无乱涂画。墙面四周及阴角做到无水渍、无污渍、无蜘蛛网。卫生间内镜子及金属部分,应保持干净光亮,无浮尘、污渍、水迹、无锈斑。洗手台、洗手盆内外上下,清洁无污物。天花板上无污渍、无漏水或有小水泡现象,保持干净、清洁,完好无损。小便器内外、四周无黄迹、干净爽亮,蹲(坐)便器四周干净、干爽。拖把池内无赃物、积物、池壁干净无污垢。纸篓套袋,篓内杂物及时清理。分类放好各清洁用具,并贴上标签,在各卫生间内张贴清洁签到表。
(5)遇到突然情况,应及时安排临时的应急清理工作,以便消除影响。
(6)负责采购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4.绿化保养:
(1)负责绿植浇灌及落叶清理;
(2)负责所有绿植更换、防治病虫害以及施肥保养等工作;
(3)根据需要进行其他绿化工作。
5.会务服务
(1)负责各类会议、重大活动等会务服务工作;
(2)根据会议的不同性质、规模,做好会议接待布置:包括导向指示牌、桌椅摆放、茶具消毒、会务安全保障,帮助采购人做好重大会议的会场布置工作。
(3)做好各种会议的会前、会中、会后的服务工作,确保各种会议不因服务不当而受影响。
(4)会务服务人员需统一制服,并进行严格的礼仪、服务、语言等专业培训,保障各种会议的高质量高效率。
(5)其他与会务服务有关的事项。
6.设备维修维护:
(1)配备持有电工证的工作人员,要求熟练水电维修。对物业基本设施、设备进行一般性维修(重点是水、电、泥瓦),并具备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物业办公秩序的正常运转。
(2)高低压变配电设施设备、水、电设备设施、机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保养和一般性维修工作及应急维修工作。包括:给排水系统、照明及动力电系统、消防报警及灭火系统、各层开水器、外墙灯饰等。
(3)建立维修保修制度,不能完成维修的,须及时向采购人解释原因。
(4)中标人在维修保养项目中属于正常的维修、保养、使用中的消耗,不属于中标人人为事故破坏的,工程费用及元器件费用报采购人审批后,由采购人支付费用。
(二)广州市增城区就业服务中心
预算金额:36.2万元。
区就业服务中心物业管理需包含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25号的综合管理、安全保卫、卫生清洁、交通车辆及停车场管理、绿化养护、及物业设施维护等日常物业服务。
1.综合管理:
(1)负责统筹和协调整个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监督各部门的工作,同时做好与采购人的沟通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2)设立24小时接听服务热线电话,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服务需求和投诉。
2.安全保卫:
(1)安保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安保从业规范、模范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安保人员的个人素质必须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没有犯罪记录,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
(2)要求7*24小时值班,特殊情况安保人员要全员到岗或延迟下班。每班必须保证1人以上在岗,不得擅自离岗、换人代岗。值班期间严禁饮酒、会客、闲聊、娱乐等一切影响工作的情况。
(3)安保人员一切管理服务行为对采购人负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讲究风纪、文明执勤,严格依法办事,不得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不得滥用职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4)负责采购人的秩序维护和治安巡查,定期巡楼、监控管理、车辆停放管理等工作,包括大院、通道、停车场、建筑物等,负责采购人区域的所有财产安全。
(5)严格实行交接班登记制度,上班期间必须提供统一服装。交接班和吃饭时间要合理安排,保障指挥连续、工作不间断。交接班时应对所有安全设施及警用装备交接,签字后方可离开,要保证安防设备正常运行。
(6)要熟悉采购人办公楼情况,对所有出入口加强管。白班负责在工作人员下班时负责清场和加锁,上班时先巡查后开锁。
(7)安保人员要根据上下班情况,及时开关各办公区域用电,在确保上班的同时做到节约用电。
(8)上班期间对来访人员做好严格登记,下班期间或非工作日,禁止无工作证、无登记人员进入办公楼。
(9)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工作,执行采购人制定的监控室管理制度;
(10)执行当地公安部门关于物业区域范内的安全保卫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条例。认真执行做好各种应急预案,遇恶劣天气(如台风、雷雨、酷暑和极潮湿等)或突发事件须及时出示警告牌,并记录和保护相关资料,尽量降低损失;
(11)做好消防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服务期内组织大楼综合消防应急演练不少于一次。负责消防安全的紧急疏散和求助、灭火等职责,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器材使用状态是否完好良好;配合采购人进行重大节假日及平时各类消防安全检查,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12)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及时制止区域内的不文明及违法行为,严重事件及时报警,均需及时上报采购人。
(13)执行采购人制定的停车场使用条例、停车管理规定、外来车辆管理规定。按规定指引车辆停放在划定车位内,做到车辆停放规范、整齐、分类、安全。制止车辆在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上停车。外来车辆进出辖区应登记日期、进出时间、车牌号码,建立登记制度,严防盗抢事件发生。
3.清洁卫生:
(1)结合场地实际需求,定期对垃圾清运(日产日清)、物业外墙及玻璃、大堂和楼梯等石材地面、除四害、天台、楼道扫、抹、拖、停车场洒水降尘、生活厨卫垃圾、卫生间等项目进行定期定时保洁,遇到大型活动和实际需求,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全面清洁卫生。
(2)所有大厅墙面、墙角及天花板每月清洁,做到无尘,无污渍,无污物,无蜘蛛网。
(3)定期保洁会议室,做到干净、无尘、无痰迹、无烟蒂、无异味,特殊污损应及时处理。桌面及座椅清洁应做到干净、无浮尘、污迹、水迹、锈斑、手指印等。保持座椅回归原位,桌面抽纸盒内抽纸充足,绿叶干净无黄叶。
(4)卫生间的门保持干净、无划痕,把手光亮、干净。槅门上下左右无灰尘,无乱涂画。墙面四周及阴角做到无水渍、无污渍、无蜘蛛网。卫生间内镜子及金属部分,应保持干净光亮,无浮尘、污渍、水迹、无锈斑。洗手台、洗手盆内外上下,清洁无污物。天花板上无污渍、无漏水或有小水泡现象,保持干净、清洁,完好无损。小便器内外、四周无黄迹、干净爽亮,蹲(座)便器四周干净、干爽。拖把池内无赃物、积物、池壁干净无污垢。纸篓套袋,篓内杂物及时清理。分类放好各清洁用具,并贴上标签,在各卫生间内张贴清洁签到表。
(5)遇到突然情况,应及时安排临时的应急清理工作,以便消除影响。
(6)负责一般绿化保养。
4.维修维护:
(1)配备持有电工证的工作人员,要求熟练水电维修。对物业各项设施、设备进行一般性维修,并具备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物业办公秩序的正常运转。
(2)高低压变配电设施设备、水、电设备设施、机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保养和一般性维修工作及应急维修工作。包括:给排水系统、照明及动力电系统、消防报警及灭火系统、电梯系统、监控防盗系统、各层开水器、外墙灯饰等。
(3)建立维修保修制度,不能完成维修的,须及时向采购人解释原因。
(4)中标人在维修保养项目中属于正常的维修、保养、使用中的消耗,不属于中标人人为事故破坏的,工程费用及元器件费用报采购人审批后,由采购人支付费用。
(三)广州市增城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预算金额:8.8万元。
为广州市增城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供清洁、安保、维修等服务。
1.安保服务
(1)服务范围内每日24小时内全天候的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确保进出办公室的非办单位人员实名登记管理。
(2)及时发现、分析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请确保办公秩序井然有序,服务区域人身安全不受侵犯,财产不受损失,突发事件迅速得到解决。
(3)下班时要检查门窗、灯光、空调等是否关闭。
(4)引导车辆出入办公区域,指挥车辆有序停放。
(5)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器材使用状态是否完好良好。
2.保洁服务
(1)及时清扫服务范围内地面积水、垃圾、烟头、纸屑、树叶等,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无杂物、无积水等。
(2)及时对公共设备、设施的表面进行清洁、抹净处理,保持洁净。
(3)收集服务范围内垃圾,每天至少1次清洁垃圾桶,定时清运、处理垃圾不少于2次(每日早晚至少各一次)。
(4)按本办公室需求做好相应清洁工作。
3.维修维护
配备专业人员做好服务范围内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具备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物业办公秩序的正常运转。
(四)工作要求
1.采购人通过以下方式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包括审核物业管理公司提交的年、季、月的管理计划和报告;组织对中标供应商的各项工作进行抽查和评估;对物业管理服务中出现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2.中标供应商对物业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施前要报告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3.中标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须对在协议履行期间获知的采购人信息进行保密,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残障人士个人信息、采购人内部资料等等。保密期限为永久,中标供应商的保密义务不因协议出现未能履行、无效、解除、终止等情况而免除。
4.为确保采购人利益,本项目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中标供应商关于服务人员的最低标准待遇(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或其他福利、津贴等,不包括设备、服装、耗材、管理费等);中标供应商必须配置投入项目运营的物料、工具、专业保洁设备费用不得低于5%,未列举的设备、耗材等中标供应商应按实际需要无偿增补。
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服务期(12个月)内物价水平及人员薪金的调整因素,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采购人对服务费用不再作调整。
5.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中标供应商必须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6.如因管理工作人员过错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一经查实,中标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损失。
7.中标供应商严格按采购人要求的配置岗位人员。中标供应商需按月定期向采购人汇报人员流动情况、各部门详细工作量及持续改善服务的措施等相关信息。
8.中标供应商在进场服务三个月内,与采购人共同对各单位所有岗位数及每个岗位的工作时间进行确认,物业费按月核算后支付。从第四个月开始,采购人将每月核实中标供应商实际产生岗位数和岗位时间与双方确认工作量是否相符;对于中标供应商的缺岗或岗位工作时间不足,采购人将进行相应的扣款并给予黄牌警告。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等;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供应商全部负责,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中标供应商还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1)员工的基本工资应不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2)员工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基数和比例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3)全部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执行,因工作原因产生的加班(含节假日加班)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给予员工补偿。
(4)全部服务人员劳动合同的执行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标准。
(5)中标供应商要买公众责任险和员工的意外保险。
(6)中标供应商所提供使用的耗材、设备等一切物品必须符合健康环保标准。
(7)中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服务期满后的管理工作承诺包含以下内容:服务期满后主动离岗;与后续服务公司的有序交接;服务期满,后续服务公司未到位前仍按原合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投标文件提供《承诺函》。
(8)本费用不包括维修材料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人员要求
1.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有员工体检合格表,保安的录用须经采购人面试合格后才能上岗、维修人员须具备电工证。
2.保洁人员须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每天应有规定的上班时间,提前做好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地面清洁工作,不能影响工作人员正常工作及群众来访。
3.保安人员须具备政治合格、思想锻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遵守纪律和制度、服从工作安排等基本综合素质,
4.维修人员须具备相关维修资质、业务技术过硬。
5.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年龄应符合国家规定,具有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服务质量考评及处罚办法
1.采购人依据本招标文件明确的各项要求对中标供应商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年中及年度综合考评,并以此为依据对中标供应商违反物业管理服务要求的情形给予适当金额的扣款。
2.年中及年度综合考评:对服务质量、管理效率、满意度等方面评定物业管理服务是否达标。
3.中标供应商出现违背物业管理要求的情形,采购人即向中标供应商提出口头整改警告;一个月内违背物业管理要求被采购人口头警告累计达到3次以上,或同一问题被采购人口头警告累计达到2次以上的,采购人即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口头警告或书面通知中提出的整改事项,必须按时整改,中标供应商未按时整改或整改未达到预定效果的,视为物业管理服务考评不达标。年度内采购人就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同一问题连续3次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书面整改通知,而中标供应商仍未按时整改或整改未达到预定效果的,视为年度管理服务综合考评不达标。
4.采购人将依据考评情况对中标供应商予以扣款或终止合同。
5.终止合同
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与中标供应商的物业管理合同,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移交物业管理资料,撤离物业管理区域,不予退回履约保证金,并扣除中标供应商1个月的管理费:
(1)物业管理服务年中或年度综合考评不达标的。
(2)年度内采购人就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同一问题连续3次对中标供应商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中标供应商仍未按时整改或整改未达到预定效果的。
四、项目最高限价
本采购项目总价为105万元,投标单位需同时符合以上三家单位的需求。
五、公告时限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日
六、其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日-7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获取综合评分要求和报价材料格式,逾期或未在指定时间内将不予发放。
报价单位需提供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信用证明;2.企业相关资质证明;3.相关投标函;4.服务工作方案及报价。
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3日下午17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材料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82726235(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23号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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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马蜂盯标网 】
【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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