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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区法院招聘10人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4-28 22:02:22 |  访问: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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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城市: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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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现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驾驶员(法警),派至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一)书记员8名;

(二)驾驶员(法警)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书记员要求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入学资格,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6年4月至2006年4月之间出生),同等条件下,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3、驾驶员(法警)要求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入学资格,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男性,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6年4月至2006年4月之间出生),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5年以上;

4、成熟稳重,责任心强。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形象气质较好,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受处分期未满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辖区内以律师或法律工作者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或者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6、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工作的;

7、个人经商办企业的;

8、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现场报名提交材料: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自行填写附件1《招录人员报名表》并下载打印、学信网学历证明、彩色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缴纳考务费100元。工作人员办理准考证并通知领取。

四、考试

(一)书记员综合能力测试:即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所给出的题目,完成写作和打字,并保存文稿的电子版。

(二)驾驶员道路实践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完成后,按照拟招聘人数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有效成绩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

考试后进行面试,每人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评判。

(四)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通过人员名单。

(五)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成绩公布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员;

(二)组织人员按照各岗位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进行政审考察;

(三)人员递补。拟招聘人员确定前,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录用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需要递补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研究同意后上岗试用,试用期2个月;

(二)拟聘用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需依法解除原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菏泽市通达协合劳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根据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日常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测评后,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用工成本4500元(含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其他福利待遇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八、其他

(一)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除现场资格审查收取考务费100元外,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四)本招聘简章由菏泽市通达协合劳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五)联系电话:0530-6205688,1866151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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